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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6 03: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豫科【2011】118号)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估范围:2015年度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获资助项目。

 二、评估内容

 以《申请书》中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预期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式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评估材料要求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均需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填报、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供《申请书》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中“研究内容、预期研究成果及目标任务”部分复印件;

 (二)2015年度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中期评估报告》)。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工作进度、经费等进行调整的,获资助者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调整报告》(以下简称《申请调整报告》)。

 四、评估程序

 省科技厅组织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按下列程序进行评估:

 1、现场考察;

 2、审阅《中期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

 3、听取项目执行情况汇报(30分钟以内,PPT汇报);

 4、专家质疑和讨论;

 5、形成中期评估意见。

 中期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终止实施”三类

 五、材料报送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填报、提供项目评估所需材料于2016年8月1日前报送科技处(408)。纸质材料一式5份(其中1份上报省科技厅,其余4份留作召开中期评估会时使用),同时将电子稿(word格式)发送科技处邮箱。
 联 系 人:宋晶

 联系电话:63558715

 邮箱:hnndkjc@126.com

附件:http://202.196.80.27/s/58/t/108/a/12139/info.js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