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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师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8 05: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学校根据省农业厅文件精神,推荐师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和要求

 (一)热爱三农工作。自愿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教学、培训和跟踪服务。

 (二)业务技术过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工作3年以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先进技术及产业发展动态。国家百千万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优选推荐。获农业部和省级农村乡土人才称号者,可直接推荐。

 (三)组织纪律性强。能按时参加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研讨和师资培训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培训纪律。

 二、推荐专业

 (一)公共类(涉农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二)种植业(粮油作物、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等)

 (三)养殖业(畜禽养殖、特种养殖、水产养殖等)

 (四)农机维护与操作

 (五)农产品加工与储藏

 (六)农产品电子商务与营销

 (七)乡村旅游

 (八)林业及林下经济

 (九)农田水利建设及管理

 (十)其他涉农专业

 三、师资库师资职责

 (一)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师资,可在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承担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承担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学大纲、专用教材的起草、编写和审定工作。

 (三)师资库优秀师资可向农业部推荐,列入国家级师资库。

 四、推荐办法及程序

 各单位统一采取个人网上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网上申报:登陆“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http://www.zhynm.cn/http://www.nmpx.gov.cn/),点击网站右下方链接进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申报系统”→“个人用户登陆”(先注册再登录)→填写个人信息(注意:“所属地区”只选“河南省”)→保存→上报,结束网上申报程序。

 (二)单位推荐:个人填写《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师资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合作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hnndkjhz@126.com,不提交纸质版。

 (三)公示:入选师资将在科技合作管理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

 五、时间要求

 截止时间为8月12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按时完成个人申报工作。

 联 系 人: 杜家方    联系电话:63579601

 

附件1: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师资登记表.doc

 

                                    科技合作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