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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烟草公司2013年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03:11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烟草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烟办〔2015138号)有关规定,为了解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完成情况,总结评价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及投资效果,为新立项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省公司定于近期组织有关专家对2013年在河南省烟草公司立项的53个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河南省烟草公司2013年度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依据

  主要依据为立项论证后各承担单位与河南省烟草公司签订的《项目合同书》,验收专家组对照《项目合同书》各项目标任务逐一进行审核验收。

  三、验收内容

  重点从课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课题实施过程中创造的经济效益(包括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课题研究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课题研究所获得的成果和知识产权,以及发表论文等方面进行综合验收。项目组需提供项目工作报告、项目技术报告、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分析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经费决算报告、已经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把鉴定材料附上。

  四、验收步骤

  (一)提交材料: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准备,在规定时间之前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提交省公司科技处。

  1.河南省烟草公司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1)申请单位需盖单位公章;

  2.河南省烟草公司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河南省烟草公司科技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年报(附件2)(立项以来所有年报);本年度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需盖本单位财务章。

  4.河南省烟草公司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5.河南省烟草公司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4)需盖本单位财务章;

  6.计划项目所获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材料;

  7.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使用考核报告等;

  8.验收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项目组汇报:材料上交后,由科技处组织成立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组负责人以多媒体形式向验收专家组汇报,汇报时间10分钟,主持人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书面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代替,否则酌情扣分。

  (三)专家质询:质询时间5分钟。

  (四)专家组评价:验收实行主审专家负责制,汇报、质疑结束后,专家组进行充分讨论,给出综合评验收价意见。项目验收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较差等级:

  1、不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没有完成计划任务,或未达到预期目标;

  2、在项目实施和验收过程中,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有弄虚作假行为;

  3、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违反财经纪律。

  (五)反馈结果:验收结束后,科技处以书面形式将专家组验收意见反馈给项目组。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有提供验收的报告、资料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二)对不按规定进行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烟草公司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验收的结论意见由科技处通知项目主持单位(第一承担单位)。需要复议和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分别在接到通知的三个月内和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再未通过验收或未按要求进行验收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三年内不得承担河南省烟草公司科技计划项目。

    (四)今年7月中旬已经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不进行汇报,请按通知要求准备结题验收材料原件一份交科技处。

    (五)各项目组要在结题验收会议时,上交到考评组一份结题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原件,省烟草公司联系人:陈秀华,电话:037165583194

    (六)结题验收会议时间11月底,地点郑州。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省烟草公司结项材料汇总.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