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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7 17:4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学校助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取得实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推荐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优秀案例的通知》(教科技函〔2023〕281 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推荐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管理制度健全,学校与规上企业签订有效期 3 年以上研发中心共建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其中各方责任、义务及违约补偿等事项明确规范。
        2.研发中心有不少于 20 人的稳定研发团队,形成领军人才、科研骨干、一线高技能人才、在读研究生等组成的人才结构。岗位职责明确,稳定程度高,协同能力强,能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3.科研设施完善,有相对独立的科研(试验)空间,现有实验仪器、设备及设施能够满足技术开发实验和小试要求。
        4.资源保障充分,对研发中心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且能有效引入社会性研发资金。
        5.双方在协同育人、企业人员技能培训等方面有双向交流培训机制。
        6.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建立“企业出题、高校答题”校企深度参与共同研发的工作机制。
        7.有共同的成果产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报送数量

        社会服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2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推荐条件所列要点撰写“共建研发中心”典型经验总结,字数控制在 2500 字以内,并附必要的支撑材料。
        2.请各学院于 5 月 9 日下午下班前,将盖公章的纸质材料(1 份)报送社会服务处(综合楼402) ,电 子 版 材 料 发 送 至 邮 箱 :hnndshfw@henau.edu.cn。
        联系人:王萌
        联系电话:0371-56552831
社会服务处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