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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发布和组织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2 17: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豫科〔2024〕75号)有关安排,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发布和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派条件和岗位情况
       (一)“科技副总”申报条件
       1.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能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科技创新人才,派出单位为省内高校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2.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不担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3.能够在省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于90天。
       4.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5.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省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二)“科技副总”岗位情况
       根据《关于征集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及技术难题需求的通知》(豫科企〔2024〕8号)要求,省科技厅对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企业筛选形成《河南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附件1)。对有需求且已有意向人选的企业筛选形成《河南省“科技副总”对接汇总表》已发至各地科技管理部门。
、申报流程
        对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自评认为符合“科技副总”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可自行和企业开展对接洽谈。同一申报人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选一名申报人。如最终双方对接成功,企业可登录“河南省科技服务综合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fuwu.hnkjt.gov.cn/)”,点击“河南省创新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科技副总组织申报”,在线填写《河南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上传由达成意向的接收企业、“科技副总”本人及派出单位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对有需求且已有意向人选的,由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到企业或申报人,比照上述需求办理。
       申报需求经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通过系统推送至省科技厅。“科技副总”申报初审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件由省辖市科技管理部门于9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省科技厅电子邮箱(hnkjtdc@163.com)。省科技厅将会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论证,并会同相关部门遴选确定河南省“科技副总”人选。
、有关要求
       (一)在线申报时间为9月10日—9月27日。企业只需在线填报,无需报送纸质资料。根据前期岗位征集情况,申报最后时段登录企业过多易造成网络堵塞,不能顺利完成申报,请有关单位及早登录系统完成填报。
       (二)申报人要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避免空项、漏项、误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计入诚信档案。
、联系方式
       (一)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联系电话:0371-65974111
       (二)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    联系电话:0371-65990101/86230698
       (三)学校联系人
       联系人:王景隆  联系电话:0371-56552825

附件1.《河南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

附件2.《河南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

附件3.《合作协议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