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全国农业科技服务中心面向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条件
(一)征集内容:农业科技领域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特别是符合粮食安全、稳产保供、乡村特色产业、帮扶产业和农业“走出去”等主题需求的科技成果。
(二)征集条件:1.相关成果为“十四五”期间产生,且知识产权归属、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清晰明确、无争议。品种一般须通过国家或省级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登记)机构审定(登记)、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鉴定,或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2.符合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要求,为本领域具有原创性的科技成果;或为产业成熟度高,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产业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3.涉密或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有关要求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
(二)报送材料:请填写《推荐成果汇总表》、“十四五”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登记表(附件)发送至hnndshfw@henau.edu.cn。
三、信息应用
(一)百项千项入选成果,通过展览展会、公众号和视频号等途径分批次发布和宣传,并纳入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成果转化重点项目库,安排专职技术经理人重点跟踪对接;
(二)按品类及应用场景以全产业链等方式进行筛选、组合,制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目录,在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地方政府组织指导的成果对接活动中择优推荐;
(三)直接向科技成果应用主体,如各类企业、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进行推介;
(四)推荐优秀科技成果参加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以及2025中国农业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遴选。
全国农业科技服务中心面向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条件
(一)征集内容:农业科技领域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特别是符合粮食安全、稳产保供、乡村特色产业、帮扶产业和农业“走出去”等主题需求的科技成果。
(二)征集条件:1.相关成果为“十四五”期间产生,且知识产权归属、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清晰明确、无争议。品种一般须通过国家或省级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登记)机构审定(登记)、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鉴定,或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2.符合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要求,为本领域具有原创性的科技成果;或为产业成熟度高,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产业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3.涉密或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有关要求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
(二)报送材料:请填写《推荐成果汇总表》、“十四五”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登记表(附件)发送至hnndshfw@henau.edu.cn。
三、信息应用
(一)百项千项入选成果,通过展览展会、公众号和视频号等途径分批次发布和宣传,并纳入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成果转化重点项目库,安排专职技术经理人重点跟踪对接;
(二)按品类及应用场景以全产业链等方式进行筛选、组合,制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目录,在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地方政府组织指导的成果对接活动中择优推荐;
(三)直接向科技成果应用主体,如各类企业、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进行推介;
(四)推荐优秀科技成果参加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以及2025中国农业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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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