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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校企协同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5 17:5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要求,现就我校2027年度校企协同创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7年度校企协同创新项目主要面向已备案入库的校企研发中心,对共建企业委托高校实施的单个横向科研项目,实际到账资金达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实施周期不低于 1 年,并通过委托单位验收的,择优纳入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在高校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等方面视同厅级纵向科研项目。
一、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各申报项目均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3. 各高校项目推荐应和本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及教育厅其他科研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做好对接,统筹安排,已承担省级(含)以上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和教育厅其他科研计划尚未结项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严禁同一负责人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形式进行多头申报。
     (二)校企协同创新项目申请人和申报项目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已备案入库校企研发中心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横向科研项目应依托已备案入库校企研发中心开展,且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与共建企业(项目委托方)签订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施周期不低于 1 年,且通过委托单位验收,单个横向科研项目实际到账总金额 50 万元(含)以上。
        3.需提交的申报材料除项目申报书外,应包括:(1)横向科研项目资金到账证明(银行回单);(2)横向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包含论文、专著、专利、软著、工法、标准、科技奖励、研究报告等);(3)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文本、验收证明(委托单位对项目履行与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5)第三方出具的审计证明。
二、项目申报方式
        1.河南省校企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申报、评审、立项和后期管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https://cas.rcloud.edu.cn/login?code=10466&service=http%3A%2F%2Fhenau.rcloud.edu.cn%2Fbusiness%2Flogin.do)进行,项目申请、结项等纸质材料由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存档。
        2.申报程序:申请人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河南农业大学入口),按照申报项目类别下载《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等项目模板,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校企协同创新项目还需在系统中依次上传横向科研项目的相关支撑材料。
        3.限额推荐。我校限推荐20项,择优上报。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6月8日前把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电子版发送社会服务处邮箱hnndshfw@henau.edu.cn,个人通过云平台系统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10日18:00,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项目。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紧扣本部门学科建设,对申报项目组织推荐。申请人所在团队及单位应做好论证把关工作。
        申请人在项目立项后应按照要求完成结项验收,不能按要求办理结项验收的,教育厅将撤销项目资助,对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记录信用档案,收回已拨资金,学校将核减所在学院下年度申报指标。
五、联系方式
        社会服务处   0371-56552831
        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008001636

省教育厅申报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