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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社会服务处负责面向社会开展合作与服务工作。挂乡村振兴研究院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学校与地方的合作规划、学校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二)负责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发布与转化、技术合作与推广服务、科普宣传等管理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三农”应急任务。
(三)负责科技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及监督、跟踪服务。
(四)负责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选派、决策咨询服务等。
(五)负责开拓与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合作服务渠道,组织、协调学校各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各类社会合作与服务,协助做好对外科技合作事宜。
(六)负责横向合作、科普工程、“三区”科技人才等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及经费使用监管。
(七)负责学校与相关单位合作协议的起草、签订和实施;对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协调、评估和考核。
(八)负责各级各类校外基地的申请受理、审批与管理。
(九)负责乡村振兴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社会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